2009年4月9日星期四

医改阶层利益博羿之乙肝歧视


本文原来是针对我国行政的舆论管理习惯,“让社会只有一个声音”,扫清行政阻力的做法。其实,社会的“行政阻力”是一种纠错机制,非常重要的。这就是原文《只允许一种声音,总是意味着灾难》的原因。但是该文把主题,股票投资,和乙肝歧视混在一起。目前针对医改,这篇文章被用作医学类引用,因此就针对乙肝歧视的社会问题,作一个不同利益阶层的分析总结。这个问题,也是很多朋友关心的问题。

在《政府国民福利缺失和政策责任推卸》一文中,笔者讨论了乙肝歧视的真正内在原因,是政府对乙肝问题回避了社会责任,而让社会自然人和自然法人,感染乙肝的人,和没有感染的人,共同承担所有后果。当然,也就被基本的人权健康利益所抵制。或明或暗,反正是无法抗拒的方式进行抵制。站在政府的角度,向乙肝人提供特定于乙肝的社会保障,事实上还受到《无法逾越的伦理陷阱》,稍不留意,政策就会变成《寻租腐败定律》陷阱的帮凶,违背了《社会保障客观规律原则要求》。举个例子说,“肝脏移植”列入医保项目,得益的只是极少数有办法让医保逐项审批的“高级患者”;完全就是牺牲医保普通投保者,为国营三甲肝移植项目增加收入的“善政”,在大量易于医治又危及生命的如小儿先天心都不能完全划入医保时,开这个口,就是寻租腐败的一种体现,————令少数有权力的人先得益!

那么如果乙肝“国家包起来”,包到什么程度呢?全部包下抗病毒治疗?中等套餐人均年一万元左右!中国有多少患者?至少九千万!换言之,一年需要 至少九千亿!而且,抗病毒还只是初步,以后还有部分肝癌化,部分肝移植……,总要有一个头!对不对?答案就是不可能!但是政府包不起来来,就应该把责任推 给社会?让无辜的公众去承受无穷的道德责任?自相残杀?政府对社会的服务责任是不可推卸的,把乙肝社会冲突的问题按下来,见话题必删,不允许各方讨论(其实是协商妥协方案),政府却又没有能力掏银子解决问题!这样,最后是双方的怒火都会喷向政府,政府才是大输家!

如果政策真的关心乙肝患者,就不应该一推二五六让用人单位承受乙肝传染的风险成本, 甚于歪曲世界卫生组织“在同一餐厅用餐不会传染乙肝”的话,成为“乙肝不会通过消化道传染”,尽管实验统计数据证明在中餐共桌包含中乙肝感染者的比例达到 59%,而分餐后传染比例只有17%,铁证如山,却还在咶噪!假如政策真的关心乙肝灾难,应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(才多少钱吗!),特别是对新生儿;对于 30%左右的抗体不明显群体,应鼓励分餐饮食专用,降低乙肝传染风险,所谓“歧视”自然消散。

乙肝确实是可以传染的,但非 要被政府中一些舆论管理者宣传的那样,说成是“不会传染”;无非是希望把本应政府承担的救助责任一推了之。本应是政府作为的对乙肝患者的救助,今天,被真正不作为的推向社会, 把公众对于乙肝的预防,诬为“乙肝歧视”。大概,和在股市中,把散户诬为过度投机,属同样的性质。明明很容易传染的病,被一种声音说成不会传染,会是什么后果,不言 而喻。在这个社会,也就只能各安天命了。但是人们保护自已和家人健康的动机是最坚强的,甚至不惜付出生命。那么这种担心,难道不会对乙肝感染者带来进一步 的不利?

关于乙肝感染,懂点医的都知道,乙肝是会传染的,1.5亿抗体阳性,等于说几乎100%的国民已经被感染过!(乙肝成人感染只有20%转为慢性感染者,即 俗称的大小三阳;儿童相反),而乙肝慢性携带者,最终转成肝硬化、原发性肝癌的比例,也达到30%;(儿童感染者高达50%)。乙肝没有经消化道不能传染 的证据,并讹解为乙肝没有经消化道传染的证据,(当然,两者都没有证据),这里,指的是proof;但是乙肝与消化道传染有关的evidence是有的 (不是学医的人,很少能理解循证医学的证,是evidence,不是proof),那就是统计表明,与乙肝感染者共餐,感染机率是57%,而采用分餐,感 染比例明显降到到17%。不但如此,乙肝预防只是机率预防,不但易于失效,就算是新接种,预防有效比例也只有60%不到!

那些动不动就说“乙肝传染”是不懂医的人,就少跟我提那份什么世界卫生组织说乙肝不会传染的篇子。人家是说“在同一个餐厅中就 餐”不会传染,可没有说过不会经消化道传染。如此说来,艾滋病也是不会传染的,你和艾滋病人同床也不会传染,只要没有发生性交!乙肝是否会传染,纯是一个 医学问题,一个科学问题,用实验统计数据说话。世界卫生组织,根本不是一个科研组织!有些人,大概还是习惯于抛权威忽悠中国人习惯了,以为世界组织比中国 更大?真是可笑!一些人一定会骂一通后说“打了预防针”就安全了。对此,我补充一句,乙肝疫苗有效期只有三至五年,并且,只能把感染概率降低一半;而且, 有至少40%的个体,对乙肝疫苗不应答。当然,从医学的角度看,不易对乙肝疫苗应答者,对于乙肝病毒也不易感染(感染是一种对病毒信息的应答机制)。

乙肝歧视在过去几年中,以“肝胆相照”网站社区为代表进行了几年的公关项目,并部分得到了温家小宝总理的支持:“你认为自已的要求合理,就向社会提出来”,这是符合本博《大声声明我的利益在这里》的社会观念的。温家宝确实是一个有民主人权意识的总理!但是,乙肝人社团,是不是也就应该听取一下健康人阶层的利益呼声《我的利益在那里?》?而不是,一味调动道理的《中国式诡辩》,要压倒社会让步?说句不好听的话,“如果贵方有压的力量”,还需要“呼吁”嘛?你们倒是压了,成功了吗?社会让步了吗?你们的处境改善,还是恶化了?道理很简单!社会的担心是有道理的!健康权本来就是基本利益的人权的一部分。《无私就是极端的自私》,极端自私地让强大一方“单方面让步”,除了让比你强大的博羿对手高度警惕贵方的企图,还有什么效果呢?

寄语乙肝群体,参考六祖禅语:“汝心何安,为汝安之”。社会的进步依靠互相体贴对方不安之处,而不应运用《中国式诡辩》压服对方。让中国社会知道乙肝群体的困境,有效的隔离,不高的隔离成本,可以有效防止乙肝的传染;同时让中国社会,知道乙肝不是一个“包袱”群体,你们也可以创造与正常人一样的价值。结成群体社区(遗憾,中国尚存党禁,不能自由结社),更有效推销这种价值;乙肝人的社会处境,当会一天好似一天。举个例子说,增加一点点预防的成本,成批招用乙肝人,用于一个封闭单位作用中,而获得相应的薪水上的适当让步抵销预防成本。同时团购相应的医疗服务。笔者敢肯定,这样的老板一定有!

类似的博羿也广泛存在于,象户籍制度这样的社会争议上,笔者的观点也类似,《户籍制度恰恰是民主人权在无自治权社会里的体现》。总之,民主中国就不要老期望《道德口水仗》的《君权裁决》,要学会与不同利益阶层的群体互利协商、妥协。可参考本博《大学无书》系列博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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