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

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谎言

续前文段落:

有统计显示,中国人老百姓平均40%的家庭财富,花在生命最后两个星期,毫无意识地躺在医院里等死!换言之,如果愿意把昏迷的那两个星期的开销在平常花个干净,宁愿“病不起,等死”;对于中国老百姓个人来说,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好办法。说不定,由此带来的寿命效益,会远远超过那两个昏迷等死的星期。

有一个统计表明,上海2007去世的平民病人家庭中,如果没有公费医疗,在患有严重疾病进入医院的最后一个月,平均消费21万元,而自已的人平均积蓄只有 8万元,子女提供了13万元;此病人在此前所有的医疗有关平均消费中,却只是16000元。如果有公费医疗的中下家庭,平均费用23万元,报销15万元; 自已和子女另外消费8万元;此前个人与医疗有关的消费平均是3万元,报销额6万元;。这个民间统计的数字也许不太准确,但至少反映了一个现实,那就是更有 价值的平时的医疗消费偏低了,最后一刻的比例严重偏高。另一方面,有公费医疗者的消费水平,远远高于普通平民。如果说从前是对公务员相对私营企业主和外企 雇员的“低工资”的补偿,今天,朱容基以后,这些公务员就算从工资上算也是高薪阶层,以医疗为代表性的福利水平,更为“暴利阶层”了。如果用一句话代表普通百姓在医字上的状态,可以这样说,“含辛茹苦一辈子,积下几个钱,然后去死”!

有博友推荐看叶檀的“医用券”主张。我细看了一下,觉得叶小姐对医务不太熟,其主张可能是看了类似本爵这类文章观点后提出的(此类,不一定是本人的文 章)。本意是好的,但是“医用券”方案显然行不通。因为,对于中国许多普通百姓来说,叫嚷看病难,只不过是增加收入的代名词,真的把医用券发到他们手里, 他们就会找个中介机构兑成现钱当成另类收入。90年代内地工业城市大批国营企业工人下岗而公费医疗还惠及他们时,许多人就是靠“看病”去获得额外收入的。 叶小姐是有经济常识的,对于这个结果,不妨参考现在一些人用医保卡刷卡假买药真套现,以及苏联私有化时代,几瓶伏特加就换下几万卢布的“私有化券”,今天 俄罗斯那些个寡头,就是这样来的。叶小姐的主张,虽然部分源出于社会现实状况,却根本上是错的,错就错在,以媚俗的方式,把方案的结果定为“解决看病难看 病贵”的“群众呼吁”。医用券的方案,如果实行,就一定要预备接受这样的代价:它在5-10年内不能令穷人看病更便宜,而是更贵;同时,由于穷人廉价兑 现,造成大量食利的新富裕阶层。其效果,相当于低效率发了一些人所共有的低保。或者,相当于消费券,————倒也不完全是坏事,如果可以挤压掉政府一些蛀虫开销的话。

笔者相信我已经掌握了医改的唯一可行方案的所有基本要素。自然,这样的可行的医改方案,从中南海到卫生部,很可能一个人都不懂!或者,知道了,根本不敢说!笔者认为,医改方案的目的,不能从收入角度上定为“解决看病难看病贵”,这可以作为医改的结果,不能作为医改的目标。医改的目标,应该是另一个:“最大程度 维持、恢复全社会因病折扣的劳动力、生产力”医疗体制的目的,不是为了治好所有人,而是要优先治好,从社会生产力、消费力角度上看(我有另一个观点,不 是生产力,而是消费力的最大化才是真正的社会进步)具有最大恢复价值的患者。

举一个例子,军事上,战地军医的作用,也不是挽救每一个伤员的生命;而是以战 斗力最大化的原则,优先挽救最有可能恢复战斗力的伤员。所以,战场救护,野战医院抢救,许多人所不清楚的一个原则是:从轻伤员开始优先抢救。违反这个抢救 条令的代价是沉重的。众所周知的,唐山地震区区7.8级,死亡24万,重伤残废25万;其中很重要的人祸原因,就是当时抢救是按重者优先。结果,重伤员抢 救既费时费力,预后极为不良,大部分几个小时的手术无非是延长几个小时的生命,不做手术也许还活得长一点;而轻伤员由于延误,轻则成了重伤员,重则变成了 死的伤员。战场上是这样,和平社会上也是这样,把主要的医疗资源放在无法恢复社会生产、消费潜力的大量老者身上,而放任大批儿童、青壮年因病而废,因病而 亡;或者把大量的资金放在极难根治的移植类(生存费用高,生存期短)病目、而对一些急病急治的病任其死亡。同样,是对中华社会的人祸,是犯罪。

所谓让百姓看得起病,从头到尾,命中注定就只能是一个谎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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